我们指导外国买家办理所需文件及登记手续。
安全可靠的不动产登记在韩国购买或登记不动产,所有人适用的核心申请流程基本相同——但有两项文件要求对海外韩国人和外国人来说格外容易出错,比其他任何环节都更容易导致登记被驳回或收到补正命令(보정명령):인감증명(印鉴证明)和地址证明。这两项对非韩国常住居民来说都不像对韩国国内居民那样直接,任何一项出错都是登记被驳回或收到补正命令最常见的原因。
韩国登记所处理申请时,按以下顺序备齐文件会更快:
预售单位的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单独准备一套文件:取得税申报(竣工确认书、买卖合同书、实际交易申报书、居民登记誊本、按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的取得税申报书),以及来自开发商(사업시행자)的文件:付款确认书、预先填写买方名单的法人印鉴证明书、结算收据和委托书。
인감증명(印鉴证明)在两种常见情形下属法定强制要求——并非可选项:以买卖为基础的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卖方(登记义务人),以及以协议分割方式办理继承登记的每一位继承人。海外韩国人和外国人同样需要满足这一要求——只是渠道与韩国国内居民不同。
재외국민(海外国民)——指已在海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以永久居住意图在海外居住的韩国公民。留学生、外派员工及非法滞留者即使持有재외국민등록부등본(海外国民登记簿誊本),也不符合此身份——单凭该文件本身并不能使某人在登记意义上成为재외국민。
외국인(外国人)——指不具韩国国籍的任何人。已提交외국국적불행사서약(不行使外国国籍宣誓书)的双重国籍者,在登记层面被视为韩国国民而非外国人——即使其在法律上确实拥有两个国籍。
외국국적동포(外国国籍同胞)——指出生时为韩国人、后于海外归化,或其直系后代同样归化者。此类人群在登记上被视为外国人,即便已提交국내거소신고(国内居所申报),也不因家族关系登记簿未正式因未申报国籍丧失而关闭而有所不同。我们曾处理过一起真实案例:两兄妹同时归化为美国公民,其中一人提交了国籍丧失申报,另一人未提交——但在登记层面二人均被视为外国人,与其父亲的家族登记簿记载内容无关。
根据《登记规则》第61条第3款,需要提交인감증명(印鉴证明)的재외국민(海外国民),可改为在其居住国的韩国领事馆或大使馆,依《驻外外交使团公证法》对相关文件进行公证——领事的认证可替代国内印鉴证明。但这一替代方案仅适用于人身处于海外期间:目前身在韩国境内的재외국민,仍须提交由住民中心(주민센터)出具的真正国内印鉴证明,韩国公证人的认证不能作为替代方案——该规则条文对此非常明确。
在购买登记中,卖方和买方均需提供地址证明文件——用以确认身份,且对卖方而言,若地址有变更,登记官可据此依职权更新登记地址。登记官对海外韩国人及外国人的地址证明审查,通常比对国内当事人更为严格。
对재외국민而言:재외국민등록부등본(海外国民登记簿誊本);如依《居民登记法》登记的居民登记证;若居住国有自身的地址登记制度(如日本的주민표、西班牙的주민등록증명서),则出具该制度下的证明书;若无此类制度,则由居住国公证人出具经公证的地址证明。
对외국인而言:外国人登记事实证明书(외국인등록 사실증명);对외국국적동포而言为国内居所申报事实证明书(국내거소신고 사실증명);若母国有自身的地址制度(如日本、德国、法国、台湾、西班牙),则出具该制度下的证明;若母国无此类制度(如美国、英国),则由该母国公证人出具经公证的地址证明——关键在于,韩国公证人在此同样不被接受作为替代方案。
若以上均无法取得,实务中存在三种替代方法:(1)提交身份证原件连同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由登记官核实后加盖官方批注并退回原件;(2)最常用的方法——身份证复印件(须显示地址),由公证人(母国或韩国)或母国当局证明为真实副本;(3)任何其他可靠证明,例如驻韩美军(USFK)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俄罗斯住房合作社出具的地址证明。
居住在第三国?若外国人既不居住在母国也不居住在韩国,可使用该第三国自身的地址证明制度(如有),或由当地公证人出具认证——外加当地居留身份证明(永久居留确认书、长期签证)。位于该第三国的韩国领事馆可以为此出具认证——领事认证并不限于对该使领馆所在国国民适用——不过若核实非母国国民的身份存在困难,负责的领事可能会拒绝出具。
继承或购买带有一份存续数十年、来源不明的근저당권(根抵押权)的不动产,并不必然阻碍过户。以继承为基础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可不受旧抵押权影响而继续办理——先办理继承登记,再单独处理注销事宜。
若抵押权人是金融机构,可直接前往确认担保债权是否已消灭并请求配合注销——机构贷款债权通常适用5年时效。若该机构已解散或不配合,可提起以消灭时效为由的注销诉讼。
若抵押权由私人设定,且自登记之日起50年内该登记未发生任何变更,登记官可依职权(직권말소)予以注销——依据《不动产登记法附则》(2006.5.10)第2条及相关登记指令(2006.12.4),涵盖1980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扣押、假扣押、假处分、预告登记、破产及拍卖登记,除非利害关系人在90日内提出存续申报。若登记官不予依职权处理,同样的注销诉讼途径对私人抵押权人和机构均适用。
取得农地须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先取得농지취득자격증명(农地取得资格证明,简称농취증)——用以确认取得人确有实际耕种意图,而非单纯投机持有。申请须向읍/면/동事务所提交(日常受理事务由市/군/구厅下放,因农地审查更依赖当地实地了解),需附农业经营计划书(농업경영계획서——审查最严格的文件)、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由不在地所有人持有的小面积地块(1,00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周末体验营农计划(주말체험영농계획서)——应选择低维护作物,因为一份声称每周末从首尔往返偏远道进行耕种的计划书难以经得起审查。
废弃农地或地上未经许可的建筑物可能阻碍证明书的核发,通常会引发现场勘查。审查标准很简单:这块地现在是否可以耕种?若不能,一份附有明确时间表的恢复计划(无固定格式要求)即可在建筑物实际拆除之前满足要求。核发通常需3—7个工作日,也接受邮寄申请——附上回邮信封及邮资,原件证明书将通过邮寄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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전선영 (Juen Suen Young)
安全可靠的不动产登记
Get in touch about this是的,若以卖方身份办理基于买卖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或作为任一继承人办理协议分割继承登记时需要——但在身处海外期间,可依《驻外外交使团公证法》以韩国领事馆的认证替代国内印鉴证明。
不会。提交该宣誓书意味着在登记层面您被视为韩国国民,即使您在法律上确实拥有双重国籍。
不能——无论是印鉴证明的替代方案,还是地址证明的替代方案,规则均明确要求在您的居住国进行公证(或由海外韩国领事馆办理)。韩国公证人的认证在这两种情形下均不被接受作为替代方案。
不会——以继承为基础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可不受旧抵押权影响而继续办理。先办理继承登记,再单独处理该抵押权的注销事宜(若为私人贷款人设定且50年未变更,登记官通常可依职权注销)。
可以,接受邮寄申请——附上回邮信封及邮资,原件证明书将邮寄送回。农业经营计划书获通过后,通常需3—7个工作日办理完成。